购物车0

当前位置: 不锈钢频道>>政策法规

[打印]  转发至:

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公布 6月1日起施行

2024-05-09 08:51:02

  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,保障市场统一、开放、竞争和有序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,特制定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。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电力市场监管,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管工作,监管对象包括电力交易主体、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等。   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制定,包括基本规则和配套细则。规则修订需听取市场成员意见。电力市场实行注册管理,交易主体需办理注册手续,变更或退出市场也需按规定申请。 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需制定实施办法并备案。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解释,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,原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同时废止。详情见以下附件内容:    附件:《电力市场监管办法》.pdf

阅读量:92

 

[打印]  转发至:
【免责声明】
本信息中的陈述、数据和观点,仅代表上海钢之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钢之家),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的市场操作建议或者投资依据。未经钢之家书面许可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、复制和对外发布。如引用、转载或者刊发,需征得钢之家授权同意,并注明出处为钢之家,且不得对本评述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、删节和修改。

相关资讯更多 >>

市场分析

钢厂信息